近日,省数据管理局印发《福建省促进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提升数据服务和数据产业发展能级,培育引进一批数据服务企业,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数据供给服务,夯实数据要素基础。推动省直各部门开展政务数据“一数一源”标准建设和分类分级治理,健全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体系,形成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一本账”,到2028年底,可供社会开发利用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总量达6万个。
加强数据流通服务,畅通价值释放渠道。支持企业加大数据归集、核验查询、分析报告、数据指数、数据可视化等数据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供给。鼓励企业依托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探索数据换数据、换服务、换订单等多元化流通交易模式,依托数据跨境流动服务枢纽平台依法依规开展数据出境、词元(Token)出海等业务。
加强数据应用服务,赋能产业数智转型。支持围绕工业、交通、医疗、教育、能源、政务等领域,开展数据、算法、算力一体化入企诊断,培育一批人工智能优质行业垂直模型和智能体应用,到2028年底,打造60个以上行业垂直模型。
加强数据基础设施支撑服务,促进数据高效合规流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行业数据流通利用平台,将其作为业务功能节点规范接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福建)区域功能节点,依托区域节点提供统一身份登记、统一目录标识、统一接口服务、可信存证、过程溯源、合规审计等公共服务。
加强数据安全服务,守住发展底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数据资源法庭、数据合规沙箱、合规审查凭证、数据纠纷仲裁、公证存证、风险评估、安全保险等配套服务。支持企业围绕重要数据识别、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脱敏、可信流通、安全运营等开展服务。
加强要素保障,营造数据服务发展良好生态。加大OPC(一人公司)培育力度,打造一批“OPC共生创业社区”。支持高校将OPC创业实践纳入学分认定体系,鼓励电子工程、计算机、自动化等专业学生以OPC形式创业,将高校人才资源转化为数据服务力量。(记者 颜澜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