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印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共48条,福建入选6条,总数位列全国前列。
《清单》总结了各地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中加强保护修缮、提升人居环境、发挥遗产价值、创新制度机制等四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
在加强保护修缮方面,泉州市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搭建闽南建筑营造技艺传承平台,组织非遗传承人“师带徒”施工,在金鱼巷改造中使用约2万件清代、民国时期的旧砖旧瓦旧构件,重现了出砖入石、蚝壳堆砌、石雕砖雕等18种闽南古建筑传统工艺。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组织本地老工匠将可利用的老物件、旧砖瓦、老木架分类整理,采取墩接、打牮拨正等传统工艺进行古法修复,保留竹钉瓦衫、清水红砖墙等传统建筑艺术特征。
在提升人居环境方面,厦门市鼓浪屿历史文化街区采用日常动态巡查和专项重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周边环境、风貌格局、保护建筑病害等16类56项内容开展不定期专项重点监测,2021年至今共发现20处风险点并及时治理。
在发挥遗产价值方面,漳州市唐宋子城(台湾路—香港路)历史文化街区运用社区营造理念,保留街区400多户原商户、1.7万名原住居民,引导原住居民利用老建筑、传承老字号。
在创新制度机制方面,我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奖补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利用项目,2022年至今省本级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历史建筑750余栋。长汀县推出“名城古建贷”,首批给予贷款授信30亿元,截至今年7月发放贷款近1.6亿元,撬动和吸纳社会各类资金超5亿元。(记者 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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